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对美元基金投资意义重大

国立波 郭伟  ·  2019-07-18 12:00:40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

一、前言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及第2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均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负面清单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

二、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主要特点和变化

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

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

·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 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 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

· 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

· 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 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

· 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

· 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三、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外商投资法》的意义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同时,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国民待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单独针对外资设置准入限制。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政策透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统一、透明的方式,列明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符的特别管理措施。

(二)放宽准入。通过制订、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开放,减少外资限制,精简负面清单。

(三)平等待遇。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不得对外资单独设置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准入后阶段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四)简化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实行以属地化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目前基本实现在线办理。

四、2019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的意义和影响

1.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背景下,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对推动经济全球化持续发展以及吸引和稳定外资有着重要意义

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阻碍,跨国投资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我国依然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对稳定全球投资者市场预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6月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较上年下滑13%,但我国吸引外资总量逆势增长4%,继续稳居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此外,据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据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与此同时,2019年新版负面清单对于更多行业放宽外资管制,强调政策透明,平等待遇,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等,表明我国逐步营造更开放、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环境,构建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处理与他国贸易关系以及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2. 利用外资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帮助我国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保护,我国逐步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地。通过引入外资,促进了国内市场竞争,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带动了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全面发展,我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和货物出口第一大国。

虽然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部分外资向东南亚和南亚转移。但总体来看,流入中国的外资仍有望保持高质量。例如,在2019年版鼓励目录中,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等条目。对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3. 我国外商投资进入市场准入更为宽松的时代,对美元基金投资产生积极影响,投资标的更为丰富,投资效率进一步提升

关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延续2018年,外资对证券、基金、期货及寿险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并于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今年《外商投资法》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进入了一个市场准入更为宽松的时代。《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取消过去三资企业法下逐案审批或备案制度,对我国吸引外资、营造内外公平的经营环境将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对于私募基金业的外商投资准入及经营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尤其是在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美元基金募资受阻的背景下,2019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对美元基金的投资产生着积极影响,美元基金的投资标的更为丰富,投资过程更为便利,效率进一步提升,在组织形式上的选择也更灵活。近日,华平投资宣布完成45亿美元二号基金募集,将与华平全球基金一起以50:50的比例共同投资中国和东南亚,是目前最大的专注于中国和东南亚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池之一,这也意味着全球资本对亚洲和中国的投资潜力长期看好。

4. 投资准入开放水平仍需进一步深化,本土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虽然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深化和提升,但多个领域投资准入开放水平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除放宽准入之外,仍需完善人才、技术、资本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机制,在准入后阶段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同时,对外开放也是一把“双刃剑”,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也是对我国本土企业的一场考验,尤其在全球竞争中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本土企业更应不断进行技术与产品、管理等多方面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研发能力,保证整个产业链安全,积极应对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的挑战与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