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和童话一样靠不住。成年人说灰姑娘跟了王子之后,人生的磨炼才真正开始。富豪大概会同意,发了财,人生的命题才更难解。如果不动脑子,简单处理,就是再娶几房太太(或老公?),续香火,传基因。这种人古今中外总能看见或听说,不稀罕,很本能。贵圈不就有一则多年的传说吗?按吉拉尔的说法,这类人挣钱花钱娶媳妇生娃,也是欲望满足游戏的一种,跟打FIFA没区别,属于瞎耽误功夫,人类价值趋近于零,就真延续了,也多数是钱串子基因。马斯克也属此类,一边叫嚣战争,一边满世界地播种。
蒂尔不同,他二十一世纪初卖了PayPal,自由了一把,随后没娶妻(夫)生(孕)子,反倒是先回头写了一篇哲学论文,即施特劳斯时刻。这是我对他身份认同的点,也多少能看见他的人生观,不论走资本、政治还是科技路线,终局是超人类、后人类还是新反动,总归追求的是思想家层面的实践。他是超越资本家很远的一个本体。
本期接着讲蒂尔。这次谈性恶论与性善论。论点有:
1.吉拉尔认为模仿欲望是本体,是真理,性善和性恶都不是;
2.蒂尔很可能是性恶论;
3.蒂尔强调认识敌人,但却有意忽略定义自己;
4.事实上,定义敌人,和定义自己是一回事。
01
各位好,今天继续聊这位作者保罗·莱斯利。他是彼得·蒂尔的同学,这篇文章我们之前已经谈过好几期,题目是《从哲学到权力:彼得·蒂尔、J.D.万斯与美国右翼如何异化吉拉尔的理论?》。上一次谈到了吉拉尔,也谈到了施密特,今天就继续沿着施密特往下说。这部分我可能会讲得稍微快一点,因为之前读相关论文时,已经反复讨论过施密特了。
这一节叫“人性的问题”。这个小标题出自蒂尔那篇《施特劳斯时刻》,作者也把它拿来当作评论文章的小标题。文中写道,敌人是那种让我们不得不重新面对人性根本问题的存在;接着引用施密特的话,说政治的高光时刻,就是我们以清晰、具体的方式认出谁是敌人的时刻。很明显,蒂尔这里说的是奥萨马·本·拉登。他在文章里多次提到本·拉登,甚至把矛头指向整个伊斯兰世界。
这里也提醒一下,免得有人不清楚:我们现在谈的是彼得·蒂尔2004年那篇论文《施特劳斯时刻》。那篇文章本来就是从“9·11”事件开始展开论述的,所以他在这里实际上是把整个伊斯兰世界当成对象,甚至在某处还把伊斯兰称为西方命中注定的敌人。
蒂尔写道:当本·拉登宣布要对异教徒、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十字军开战时,施密特绝不会建议我们理性地、温和地回应;他会主张发起一场新的十字军东征,作为我们重新发现生活意义和目标的方式。这里的“异教徒”“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十字军”都需要稍微解释一下。所谓“异教徒”,在伊斯兰语境里指的就是基督教世界的人;“犹太复国主义者”就是以色列那一边;而“十字军”,我们上次直播也讲过,在本·拉登和很多伊斯兰世界的叙述里,指的其实就是美国人,因为他们把美国视为一个从西方侵入中东的、邪恶的新版十字军。
所以蒂尔这里的意思其实是:你既然说我们是十字军,那我们就真按十字军来回应。换句话说,他是在说,面对一个把冲突当成生死之争的敌人,西方如果还坚持温和、理性、自我克制,那就太没劲了;既然对方已经用这种宗教战争的方式定义你,那你就干脆按这个方式回击。
刚才说到十字军东征。蒂尔的意思其实是,如果放在施密特那里,当他发现自己被本·拉登攻击了,他一定会发起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回击:你说我是十字军,我就是十字军;你说我不正义,我就不再坚持那套自我描述。也就是说,我本来代表西方、代表自由民主和现代性,但当你打我的时候,我立刻就会以宗教战争的方式去打你。
当然,这首先就是不恰当的。现代社会对人的要求不是这样,对暴力的要求也不是这样。我们看很多电影也知道,一个警察、一个执法者,既要追求结果正义,也要追求程序正义,因此就不能用不正义的手段去维护所谓的正义。现代社会对暴力的约束就是这样的。可对蒂尔来说,他认为施密特不会管这一套,因为施密特毕竟是纳粹党员,在政治上极其尖锐,这一点我们之前也谈过很多次了。
总之,蒂尔在文章一开头展现出的那种强烈好战姿态,显然深受施密特影响。整篇文章的前半部分,他几乎就是借着施密特提供的理论框架,猛烈抨击启蒙以来的自由主义,认为它让西方变得焦虑、软弱,面对那种把冲突视为生死问题的敌人时毫无防备。也就是说,蒂尔在批评西方自由民主,或者更大范围地说,批评启蒙以来的自由主义。他认为这套东西在面对战争、面对重大危机时缺乏还击能力:人太自由了,人人享有人权,大家都平等,社会又民主,所以一旦真要打仗,就会发现这个体系相对软弱。因为权力不集中在利维坦或者独裁统治者身上,而是分散在人身上,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这也是蒂尔攻击西方文明、现代文明的一个重点:一旦碰上恐怖主义或者宗教战争,这套体系就显得不行了。
他接着提出所谓“施密特令人不安的挑战”:在“9·11”之后,西方必须具备为了信念而牺牲的觉悟。蒂尔写道,如果一个阵营里的每个人都像霍布斯那样,把活着看得比死更重要,那么这个阵营在战斗和冲突中就会选择逃跑;而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仍然坚持战斗的敌人,逃跑最终就只意味着失败。这一点他在论文里其实讲过很多次。按现代自由主义的逻辑来看,自由主义本身就是个人主义加资本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个人优先于集体、个人权利优先于国家。如果西方意识形态的基底真是这样,那它确实很难打仗,因为每个人都会问:我打仗是为了谁?如果是纯粹的个人主义,只要不是为了我自己,我就不会去打。这样一来,西方人在这种意识形态下就没有战斗能力了。尤其当对方是以宗教共同体、以一种坚不可摧的集体身份来作战时,你这边强调“我只对自己负责”,那边强调“我是为了安拉、为了上帝而战”,那你当然会输。
值得注意的是,蒂尔这篇论文的标题页上,署名身份是Clarion Capital,也就是他的对冲基金首席执行官。这是2004年。那时候他已经把PayPal卖掉了,刚实现第一次财富自由,可能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就先去做了个对冲基金。可有意思的是,这样一个刚刚发了大财的人,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写一篇哲学论文。这就是彼得·蒂尔。
其实我觉得这里可以稍微展开谈一谈对蒂尔的看法。也是这位作者之前的文章提醒了我:为什么一个资本家、一个人财富自由了,第一件事是写论文?按照一般的行业理解,不管中国还是外国,不管硅谷还是北上深,一个人发了财之后,大概会做的无非是买房买地、继续做投资、滚动财富,或者就是享受生活、声色犬马,到处生孩子。但蒂尔不是。PayPal大概是2001年或2002年卖掉的,他在那之后实现财富自由,结果跑去写哲学论文。所以我一直提醒大家要注意蒂尔的不同之处:不能把他和一般资本家、风险投资人、商业大佬放在同一个框架里理解。他的身份认同里有一个非常坚固的部分,就是学者。
他在斯坦福毕业后去创业,创业赚了钱之后又回到自己的专业里写论文,这就说明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很大程度上是绑定在思想、哲学、人文、文明这些东西上的。理解这一点,对于理解他为什么提出某些主张、这些主张背后的目的是什么、他如何理解自己的身份,都非常关键。也正因为如此,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他投了Facebook之后,从来不拿这个来解释自己的成就;为什么他做Founders Fund时,要提出“我们想要的是飞行汽车,结果得到的却只是140个字符”那样的slogan。因为在他看来,PayPal一开始想做的是某种接近Web3、甚至带点分布式乌托邦色彩的金融形态,只是后来没做成,最终还是服从于eBay的商业逻辑,最后卖给了eBay。之后他投Facebook,又赚了据说成千上万倍的收益。Facebook对他职业上的意义当然巨大,尤其是在PayPal之后又把他的财富推上一个新台阶,但在他的观念里,这种东西和“真正有价值的事业”并不是一回事。
说白了,去读他的论文、去看他的自我认同,你就会知道:他对Facebook这种东西其实是看不上的。这不代表他和扎克伯格关系不好,而是说如果你问他什么叫真正厉害、什么叫真正值得标榜,他绝不会说“我做了一个Facebook”或者“我投了Facebook,所以我很牛”。这就是他和其他人的巨大不同之处。看蒂尔时,必须非常注意这一点:他的价值观和一般人截然不同。蒂尔也是这样:他投了Facebook,做了PayPal,但在他的价值体系里,那不是他真正要的东西。他只是先和你们这些现实打交道,先挣点钱,然后慢慢做别的。
接着念稿。整篇文章里,我们能感受到一个在和自己激烈对话的蒂尔。他受到现实事件和阅读的双重触动,试图回答“我是谁”“我该如何发挥作用”这些问题。他似乎在寻找一场新的十字军东征,以重新找回自己生活的意义和目标。文中蒂尔反复强调一个观点:西方已经遗忘了人性。他用“人性”这个词与古老传统、自然状态、人类本质等词交替使用,但无论怎么说,他真正指向的,都是他所理解的人类天性中的暴力与邪恶。也就是说,在这一点上,蒂尔接受了施密特推崇的那种“暴力本体论”:简单说,就是性恶论。
关于这一点,我前几期也想了很久。既然蒂尔继承了那么多思想遗产,那这些被他继承的思想家身上有没有什么共同点?在我看来,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从马基雅维利到霍布斯,再到施密特,甚至包括尼采,这一串名字几乎无一例外都倾向于性恶论。现在你看,这位作者也把这一点明确点出来了。施密特所推崇的“暴力本体论”,意思就是把暴力看成存在本身的一部分,暴力是永恒存在的。说白了,就是人性本恶。这正是施密特、霍布斯、马基雅维利、尼采这些人的一个共同出发点。
文中还提到,施密特推崇的一批真正的政治理论家,包括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博絮埃、费希特、德·迈斯特尔等人。正如施密特那句著名的话所说,所有的政治理论都以“人是邪恶的”为前提,他们都认同人性有问题。我觉得这正是今天读到这里最关键、也最好玩的一个问题:人性本恶到底成不成立?有没有可能把这个问题辩论清楚?以及,假设人性本恶或者人性不本恶,政治又会变成什么样?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论题。今天我们就借保罗·莱斯利的观点,稍微碰一下这个问题:人性到底有没有可能被搞清楚,到底是本恶还是本善?
02
接着往下。吉拉尔认为,尽管人的模仿能力确实极容易引发冲突和暴力,而且这些冲突往往会不断升级、循环往复,但模仿本身在本质上是好的,因为它体现的是人类对他人的一种极端开放。也正是这种开放性,使我们有自由去模仿好的榜样,让人类有可能远离嫉妒、冲突与恶意,走向成长与善意。虽然模仿性的欲望常常导致暴力,但它同样也是人际关系中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我觉得这一段已经把吉拉尔的看法说得很清楚了:吉拉尔绝不是“人性本恶”的支持者,但同时他也不认为人性完全本善。在吉拉尔看来,人性里唯一可知、唯一恒定的东西,就是模仿欲望。我们之前曾经把它叫作“真理”。吉拉尔整个思想系统里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人类的模仿欲望是人性中的永恒存在,这个东西才是真理。至于善和恶,都不是真理;既没有人性本善,也没有人性本恶。
也就是说,吉拉尔会说,人类当然会在模仿欲望的驱动下去做善事,也会去做恶事。比如一个母亲养育孩子,让孩子吃饭、穿衣、上学、学习、进入社会、劳动、生存,这是一种模仿;另一种模仿是,你让孩子去杀人、使坏、偷东西、胡作非为。吉拉尔的意思很简单:学好是模仿欲望,学坏也是模仿欲望。因此,模仿欲望是真理,学好和学坏都不是真理。甚至连模仿欲望本身也不带善恶属性,它只是看你把它用在什么地方。所以在吉拉尔看来,只有模仿欲望是真的,善恶都不是胎里带的。这和我们小时候听的“人之初,性本善”,或者荀子所说的性本恶,都是反着来的。吉拉尔的意思是不善不恶,只有模仿欲望是真的,而模仿欲望可以导向善,也可以导向恶。
吉拉尔还说过,模仿欲望就是一切。它可能会杀人,可能会引发竞争,但它也是英雄主义、对他人奉献以及一切美好行为的根基。这里我想起之前评论区里有人说,人类一切进步都是由自私自利和欲望驱动出来的,都是由卑劣和负面推动的。这大概也是一种常见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说法。但其实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伦理来解释社会进步,本身就很难成立。放到吉拉尔这里就看得更清楚了:人和人的交互、人和人的关系里,本来就存在很多种模仿。有些是英雄主义的。比如一个小孩看到一个很有奉献精神的人,看到一个城市英雄,或者一个超级球星,就会想: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伟大,也要像他一样为社会做贡献,也要像他一样去做善事。这是一种模仿欲望。另一种则是看到某人赚了很多钱,做了很多烂事,还能在社会上混得风生水起,于是就觉得我也要那样。这也是模仿欲望。两种模仿欲望都会存在。
接着作者提到,吉拉尔区分了“创造”和“文化”。他认为“创造”本质上是善的,而“文化”往往是模仿过程中制造替罪羊而发展出来的。这两个词以后如果专门研究吉拉尔,还可以进一步分析。听起来好像把文化完全说成恶,也不太好理解,但至少在他的定义里,好的模仿更接近creation,坏的模仿则更接近culture。我觉得这个区分非常厉害,不过我们先放在这里,回头可以慢慢琢磨。
这种模仿他人的能力,也就是那种极端开放,虽然经常会引发暴力,但它本身并不是暴力的源头。吉拉尔举过孩子欲望的例子:小孩的模仿通常是为了与他人建立联系、学习新事物,这是一种积极模仿。在吉拉尔眼里,暴力和牺牲确实常见,也容易形成自我强化的循环,但它们并不是人类的必然本性,而是某种可以被理解、被管理、甚至被超越的结果。这里其实也很好理解。按照这个说法,一个年幼的孩子长成成年人,必然是要学的:怎么吃饭、怎么做饭、怎么走路、怎么跑步、怎么读书、怎么说话。在吉拉尔看来,这就是creation。而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内卷、争抢、争夺,则更接近他所谓的culture。这些都来自模仿欲望。
不过在这里,我觉得其实还可以引出一个关于“抄袭”的问题。模仿欲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个。比如你拍一个电影,写一部小说,或者像今天这样做一场直播。如果我通篇只是转述吉拉尔的观点,那这只是转述;如果我不提吉拉尔的名字,却把他的思想说成是我的,那这就叫抄袭;但如果我是把吉拉尔读完之后,用我自己的方式、我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去重新理解,再谈出我的看法,那么其中我自己的那部分,就可以算作creation。也就是说,我们去判断一部电影、一本书、一篇文章、一个节目,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实并不是看“有没有模仿”这么简单。因为模仿欲望本身是中性的,它既不天然意味着恶,也不天然意味着善。你不能仅凭“模仿”这件事,就给它扣上抄袭的帽子。某些看似在学习他人的东西,完全可能是真正的创造;反过来,某些被包装成创造的东西,也可能其实是抄袭。关键在于,它是出于积极模仿、学习新事物,还是出于消极模仿、偷窃他人成果。所以以后我们再去评价某首歌、某本书、某个节目、某篇文章或者某部小说时,至少不能仅从“模仿”这一点上去下结论。
后面作者说,吉拉尔曾对他说,他基本认同英国神学家约翰·米尔班克的观点。米尔班克是后现代神学的重要人物之一,他认为暴力这种负面力量,并不是从存在本身就注定必要,而是在暴力意外进入人类社会结构之后,才变得悲剧性地必要。也就是说,暴力本来不是必须的,但一旦开始,就会自我强化、持续下去。吉拉尔在《种族冲突与模仿理论》里也表达过类似看法。这两段非常重要:把人类看成天生暴力,和把人类看成天生温和一样,都是不可信的;但如果暴力和战争真是由我们的生理构造所触发,那人类就根本不可能压抑攻击冲动。可现实是,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很多人成功做到了这一点。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确实印证了我过去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首先,人类的暴力、互相杀戮、竞争、内卷、争夺,并不是从存在一开始就注定必要。一个人生下来,不是天然就一定要去伤害别人、对别人施加暴力、去杀人。不是这样。米尔班克的意思是:暴力是在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偶然出现的,但一旦出现,又很难停下来,所以它才变成了一种悲剧性的必要。这有点像我们前面讲施密特时说的政治。假设一个社会里出现了暴力,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施加了暴力,那么另一个人是不是往往就不得不用暴力去制约回去?如果不反制,就只能挨打。但正因为如此,暴力一旦出现,就会变得“必要”,尽管这种必要本身是悲剧性的。也就是说,人生下来不自带暴力,但暴力一旦发生,就容易形成一种持续机制。
吉拉尔自己的意思则是:把人看成天生暴力或者天生温和,都不可信;人生下来不善不恶。如果暴力和战争都是由生理结构决定的,那人类根本不可能压抑攻击冲动。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生下来必然会杀人,那他就一定会去杀人;如果一个人生下来有可能不杀人,那就说明杀人这件事并不是胎里带的,而是后天学来的。这看起来像是很基础的论证,但我觉得很有道理。正因为一个人生下来可以不杀人,所以说“人性本恶”这个判断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再往前一步说,我自己一直有个看法:什么叫暴力?什么叫罪恶?什么叫恶?从人的角度看,这些东西其实都是社会性的。假设一个人没有进入社会,就在山里活着,你去钓鱼,把鱼烤了吃了,这算恶吗?在我们的人类社会定义里,这不算。你家的猫天天趴在窗边盯着鸟,想扑上去捕猎,这叫恶吗?也不叫。因为那是纯粹动物性的,是自然的一部分,不属于人类社会意义上的“恶”。我一直觉得,人类所谓的善和恶,全部都是人类社会意义上的善和恶,都是“人对人”的。你钓一条鱼,这不算恶;但你在路上看一个人不顺眼,抽他一个耳光,或者为了抢他的妻子去打他,那这当然就是恶,因为这是人对人的行为,是发生在社会中的。正因为如此,当我读到吉拉尔关于“人性不善不恶”的这一部分时,我是非常买账的。社会赋予了人的行为以善恶的属性。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自己去打猎、自己吃一条鱼,这不善不恶;但人杀了一个人,甚至吃了一个人,这就有善恶判断了。善恶是社会带来的,不是天性里先天地写好的。
前两天我还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个帖子。一个年轻女孩养了四只狗,家里一只大狗把一只小狗咬死了,咬死之后还把小狗的脑袋吃了。两只狗都是她自己养的。她就在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把那只大狗安乐死?但同时她又在说,这只大狗平时特别乖,从来没惹过事。这里其实就很有意思:当一只狗咬死另一只狗,甚至还吃掉它时,你到底怎么判断它的善恶?你是不是要把它安乐死?你是不是还要不要继续养它?这个过程,本质上就是你在用人类社会的善恶标准去审判它。因为它是宠物,而宠物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宠物和野生动物的不同,就在于它已经被纳入人的社会秩序。树上的蜘蛛吃了一条虫子,你不会拿人类伦理去审判蜘蛛;但你家的大狗把小狗吃了,你就会用人的标准去判断它,因为它属于你的生活世界。所以无论是动物的善恶、宠物的善恶,还是人的善恶,我认为我们谈的善恶,前提始终都是人类社会。
接着作者说,蒂尔和汉密尔顿·凯利的看法就不同了。他们倾向于把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的献祭行为,看成一种写进基因、不可避免的机制。对汉密尔顿·凯利来说,这种反应机制在基督教启示出现之前几乎是绝对的,这也支撑了他那种非常排他性的基督教特殊主义立场,因此受到了不少批评。而蒂尔深受施密特、施特劳斯、霍布斯、马基雅维利等人的影响,同样把人性简化为一种根本的暴力冲动。在这种前提下,他就可以设想出一个善恶分明的道德世界,一个他自己可以扮演重要角色的舞台。作者认为,很明显,蒂尔在理解模仿性暴力时,跟随的是凯利那种比吉拉尔更极端、更悲观的看法;但不太清楚的是,他自己到底从什么时候意识到、甚至是否真的意识到,自己已经和吉拉尔分道扬镳了。
这一段我想稍微总结一下。如果我们从刚才“性善性恶”的角度去看,不去追究各家哲学家的全部细节,而只看大的倾向,就会发现:吉拉尔没有站在性善论或性恶论任何一边,他认为模仿才是恒定的真理;蒂尔则非常明显地站到了性恶论这一边。他们把人类历史中不断出现的献祭、替罪羊机制,看成某种写进基因的、停不下来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他们那里,替罪羊、牺牲、不断地把一个人钉上十字架、再去找下一个牺牲者,这种循环之所以停不下来,是因为人有原罪,因为人性本恶。这就给了性恶论一种合法性:正因为人性本恶,所以我们才需要强权,需要利维坦,需要集权,需要压制,需要宗教战争式的秩序,必须有人来管人。人天生就是要被管的。这是蒂尔整套理论主张的一个出发点。
但如果按作者的意思,用吉拉尔的观点来看,这一套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蒂尔如果把“人性本恶”当成自己的根本前提,那他首先就不应该说自己是吉拉尔主义者。至于“人性本恶”本身是否还可能有其他更强的论据、能不能继续为自己的合法性辩护,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至少从吉拉尔这套理论出发,是可以反驳蒂尔的:模仿不只是恶,不只是暴力,它也能生成善、生成创造。因此,只要你站在性恶论那边,就已经和吉拉尔发生了根本偏离。
作者接着说,就在一年前,蒂尔还自称是一个铁杆、原教旨的吉拉尔信徒。但考虑到他一贯擅长用模糊而巧妙的语言包装自己的观点,我们很难判断这种自我认同,到底是真心想和吉拉尔保持一致,还是另有目的。其实今天我原本主要就是想讲性善与性恶,现在差不多也讲完了。不过后面关于吉拉尔和蒂尔的关系,还有一点小分析,我还是想顺着说完。
03
蒂尔与吉拉尔思想分歧的一个鲜明例子,就是他如何解读施密特那句著名的话:“敌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作为一个具体存在。”蒂尔引用这句话,是为了强化自己关于必须认清并正面对抗外部敌人的观点。他写道:政治就是战场,人类在其中被迫划分朋友与敌人;施密特说,政治的高光时刻是人们以清晰、具体的方式认出敌人的时刻;敌人是那个迫使我们重新面对人性根本问题的存在;敌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作为一个具体人物出现,而这些争议性极强的根本问题是永恒存在的,所以我们不可能单方面退出政治,那些试图逃避政治的人,其实只是陷入了彻底的自我欺骗。
但作者认为,蒂尔其实误解了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他把一句本来带有自我反思意味的话,扭成了对外部敌人进行正当化攻击的理由。事实上,这句话并不是施密特本人的,而是他的一位诗人朋友说的。根据海因里希·迈耶在《施密特的教训》中的解释,这句话真正的语境,是在引导人们做更深的自我审视。它的意思是:我们之所以了解自己,是因为我们了解敌人;而我们之所以界定敌人,也是在界定自己。敌人是那个让我们产生疑问的人,是那个促使我们试图认识自己、向自己和他人揭示自我时,不得不面对的人。敌人虽然并非出于本意,却成了我们自我认识过程中的帮手。而当这种自我认识形成某种形式时,它本身也可能成为敌意的来源。也就是说,在迈耶的解释里,施密特的“敌人”概念,其实和自我反思、身份认同密切相关。敌人像一面镜子,迫使我们面对自己是谁,逼我们深入思考自己的价值观和立场。
从这个角度看,作者批评蒂尔是有道理的:蒂尔完全忽略了这个内省的层面。他引用这句话,不是为了反观自身,而是把它当成一把向外指的武器,用来号召大家对抗外部敌人。他不问“我是谁”“我的问题是什么”,而是不断地把问题抛向别人:你们怎么能忘了邪恶这回事?他质问启蒙自由派的天真,也把伊斯兰世界描绘成一种敌对性的存在。
当然,我觉得作者这里批评得有点过,尤其是说蒂尔把整个伊斯兰世界描绘成“邪恶的化身”,这个说法我认为有点重了。按我对蒂尔的理解,他当然对伊斯兰世界有敌意,但并没有那么简单粗暴地把整个伊斯兰世界定义成纯粹邪恶。比如他当然可以把本·拉登及其恐怖组织看作邪恶的化身,但对整个伊斯兰世界,他的态度没那么扁平。我之前读蒂尔论文时印象很深的一点是,他会说:现代西方社会,包括我们中国人在现代生活里,怕的是这辈子活不好;而宗教国家,尤其是伊斯兰世界,怕的是下辈子过不好。所以他们要求把这辈子奉献给安拉、奉献给上帝,而我们则认为这辈子应该奉献给自己。在他看来,这才是双方敌意和无法调和差异的根源。所以我觉得作者这里的批评有道理,但也稍微过了头。
不过,前面关于“敌人”和“自我”的这一层意思,确实很值得想。你怎么定义自己是谁,往往是通过外部来定义的。你和谁做朋友,说明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和父母的关系如何,也反映你是什么样的儿子或女儿;你和同事的关系如何,也能说明你是怎样的领导或下属。人与人的关系,会反过来告诉你,你是谁。而敌人这一层,可能更是如此。一个人在世界上认为什么样的人是敌人,其中一定包含了他对自己的深层看法。比如你认定某个人是敌人,往往说明你已经识别出了他身上某些卑鄙、邪恶、不可接受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你在自己的内心里一定也见过、意识到过,你才能知道它不可接受。正因为你把它认定为敌人,你才会告诉自己:我不能变成这样的人。
放到蒂尔身上也是这样。蒂尔分析敌人时,确实常常分析得非常透彻,我们之前读他的论文已经能看出来了。但问题是,他不谈自己。作者对蒂尔的批评,本质上就是这个:如果你看到了敌人身上的卑鄙和罪,那么由此你也一定能看到自己身上的问题。你不能通篇只谈别人、不谈自己。现实里有很多人,尤其是我们这个行业里的一些投资人,就是这种状态:他们像一台意见机器一样,对外部世界不停发表判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但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自己为什么这么判断、自己站在什么立场上。他们对自己是缺乏表达的。我反而觉得,这类人往往对自己其实非常清楚;因为如果你不了解自己,你也没法判断世界上的是非善恶。但问题在于,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真正对他人有益的人,想在社会上影响别人、和别人一起做事,你就不能把自己完全藏起来。你得把你自己说清楚:你是谁,你怎么看自己,你凭什么这么判断。这样别人才可能真正信任你,才可能愿意和你站在一起。否则你一天到晚只是在指指点点,说这个行那个不行,但关于你自己一句不提,那别人怎么信任你,怎么和你交朋友?
从这个角度看,蒂尔就是这样一个人:思想非常强,钱很多,认可他的人也很多,但他没朋友。我觉得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因为这样的人终究很难真正成事。他和那种典型政治家其实是两个极端。比如当年他支持特朗普,一开始两边也未必多看得上对方。蒂尔在共和党内本来也给过其他候选人捐款,后来有人出局了,有人和他关系变了,到最后他觉得自己可以支持特朗普,于是给了特朗普一大笔钱,还在共和党大会上几乎把自己整个都押上去为他背书。而特朗普当选之后、或者说当蒂尔出了大力之后,曾在场合里非常热情地说,蒂尔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可这种话在特朗普嘴里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根本不把“最好的朋友”这种话当回事。谁今天帮了我、给了我好处、能让我获利,谁就是我最伟大的朋友。这是政治家的语言习惯。
但蒂尔没有这套东西。他不跟人交朋友,也不可能像政治家那样,把“我们是铁哥们”这种话轻松说出口。这就是蒂尔这个人物的特点:很厉害,很有思想,但也有明显缺陷;他对吉拉尔的继承是可疑的,他的性恶论前提也还有很大的争议空间,这些都值得继续追。
今天差不多就到这里。虽然没有讲什么特别有噱头的东西,但我自己还挺满意,因为我觉得大体把我对“性恶论”的看法捋出来了。简单说,就是:人不谈性善性恶,人的模仿欲望才是真理;模仿欲望既可以导向善,也可以导向恶;人类的恶,都是以人类社会为前提、发生在人对人之间的恶。人杀人是恶,人杀一条鱼不是恶。所以邪恶这个东西是社会带来的,不是人生下来就写在天性里的。这就是我对性恶论的基本看法。
另外我有时候也会想,你去看那些对人特别自私、不包容、喜欢和别人争抢、喜欢给别人挖坑的人,他们可能恰恰大多是性恶论的支持者。我是真的受不了他们,也确实玩不过他们。今天就说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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