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关于2025年第一次公开征集市级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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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35:50  分钟 3    阅读需  838 字数 

投资类专家和产业类专家分别按照半导体、数字经济、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农业等领域进一步细分。

为进一步促进丽水市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丽水市级产业基金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市级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

2.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技术资格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知名机构担任过合伙人或高级管理职务;

3.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提供专家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4.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工作。

二、专家分类

征集入库评审专家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投资类专家、产业类专家、风控类专家、财务类专家、其他类专家。

投资类专家和产业类专家分别按照半导体、数字经济、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农业等领域进一步细分。

三、征集方式

本次评审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遵循自愿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三种方式。采用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丽水市级产业基金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承诺函;

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报送方式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需在截止日期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寄送至以下通信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1.通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北苑路190号,邮编:323000;

2.电子邮箱:lsjkgs@163.com;

3.联系电话:0578-2669293,联系人:胡女士。

(二)截止时间

本次评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今后如有符合资格条件的评审专家,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入库。

五、审查程序

专家库管理单位在截止时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申请人信息不全或存疑的,须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递交补充资料。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回,由专家库管理单位留存处理。

附件1:丽水市级产业基金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丽水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网站编辑: 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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